| 坚持以人为本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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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0 08:25 文章来源:城固县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二OO四年以来,以“两个置换”为核心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大范围开展,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面协调、指导下,企业深化改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深化企业改制、妥善安置职工、确保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偿试,收到了一些良好的效果,为顺利推进企业深化改制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我县国有集体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几十年一贯制的僵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发展过程中长期积淀的矛盾和问题大量存在。这些矛盾和问题在企业未进行改制时都是隐性的,一旦改革就全部集中暴露。同时,深层次改革直接触及职工的切身利益,他们往往期望值高,甚至不顾企业实际盲目攀比,提出一些没有政策、甚至违背政策的不合理要求等等,所有这些交织在一起,给深化企业改制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严重阻碍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也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虽然存在许多困难和矛盾,但我们必须顺应发展趋势,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进行下去,只有这样,县域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发展。
最近,我们对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中涉及深化改制的企业进行了广泛调研。依据调研情况,结合这些年来改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感到,在企业改革过程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利益,是确保改制工作顺利推进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和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应结合企业实际,以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妥善安置好职工、处理好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好改制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的改制方案是妥善安置职工的基础。各企业因资产、债务、人员等因素影响,在确定改制形式时,没有固定的模式。我县大多数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首先是在充分摸清企业基本情况下,制定改制预案,并广泛征询职工意见和建议,得到大多数职工同意后,才确定具体改制实施方案,同时,各改制企业坚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相互借鉴成功经验,并与企业实际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改制形式和职工安置办法,始终把维护好职工的权益放在第一位。虽然说全县各改制企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但都可以归结为以下两方面的:一是摸清企业家底。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资产、负债、职工人员结构等情况。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真实情况后,筛选、确定苻和企业实际的改制预;二是慎重确定改制形式和具体操作办法。通常做法在思路确定后,先制定改制预案,交职工反复酝酿讨论,在大多数职工一般在80%以上同意的前提下,正式确定实施方案。在此过程中,各改制企业利用多种方式做宣传、引导工作,或召集职工集体酝酿讨论,或按职工队伍结构,按不同年龄层次分别座谈讨论,最大限度地赢得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如酒厂、酒司改制中,部分职工对改制预案不能认同,工作组一方面召开多层次讨论会,全面通报企业家底,耐心宣讲政策,另一方面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所提意见、建议进行归类,在对改制预案进行充分完善的同时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得到了职工理解和支持,绝大多数职工由原来消极对待改制转变为积极参与改制,并强烈要求加快改制,越快越好,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再如有的企业,由于长期停产企业职工比较分散,为了赢得职工支持,改制工作组以书面送达方案或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与职工进行交流、沟通,一一答复职工提出的问题和疑虑,增强了职工信心,消除了他们的疑虑,调动了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工作组及时对方案修改完善,确保改制工作进展顺利稳妥推进。
二、结合企业实际,依据政策、法规制定好职工安置办法。妥善安置职工是顺利实施的关键。受合作方、变现资金等诸多因素影响,改制方案中的职工安置办法是粗线条、原则性。总体看,绝大多数改制企业能与人劳、民政、社保、养老等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对改制方案特别是职工安置方案适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全额兑付拖欠职工的工资、药费、押金、风险金、集资款等款项,补缴拖欠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保基金费用。其次,依据改制实施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一是解除离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实施破产、出售等改制形式的企业,离休人员由企业按规定缴纳一次性费用后收回县老干局管理,退休人员一次性从变现收入中缴清十年养老、医疗保险费用,衔接社保关系,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对实施股份制或民营化经营等改制形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由新企业托管,新企业继续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解除离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是年轻职工的安置工作。各改制企业依据安置办法和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做好失业金发放的同时,对生活确实困难,一时又难以二次就业的职工,依据政策规定,帮助职工申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了;对安置后重新受聘上岗人员,依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衔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保关系;对安置后灵活就业人员,则大力宣传医保政策,鼓励这部分职工参加医疗等社会保险,尽可能不中断社保关系,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享受社保待遇。三是对承债转让或组建有限公司等形式的改制企业,采取灵活的安置办法。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内退人员按在职人员对待,根据本人意愿将安置费留给新企业,由新企业按规定发给一定的生活费,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保关系,直至退休,会一次性进行经济补偿。四是对工伤、军残、遗属人员妥善进行安置。对工伤、军残人员,依据政策规定,在做好工伤鉴定、认定等工作的基础上,按鉴定等级在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向企业推介,做好二次就业工作,对遗属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操作方式,结合本人意愿,采取一次性割根处理的办法进行安置,或与新建企业协商挂靠新企业,按月领取生活费。
三、做实做细具体工作。职工安置阶段是企业改制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涉及的问题多且复杂,直接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必须在摸清职工队伍状况,掌握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做实做细每一个具体细节,否则,容易使职工理解偏差或误解,引发甚至激化矛盾,形成不稳定因素,导致改制工作甚至其它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调研情况看,各改制工作组及改制企业都能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工作比较认真扎实,但部分改制企业也存在工作不深不细的现象,改制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核实并处理好债权、债务。一是在摸清债权基础上,通过行政、法律等有效手段,全力清收债权,对确实无法清收的债权按规定作吊、坏帐处理;二是核实债务。首先对职工的集资款、押金、医疗费、工资及企业应缴纳的养老、医疗等内欠债务,在职工安置时优先兑付。对银行债务等外部欠款在核实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或依法处理。特别是金融债务,目前大多划转、出售给了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在处理债务时,充分同金融机构协商,落实偿付比例和化解办法,既可以承债式转让给合作方或新建公司,也可以协商偿债比例,一次性割根处理,无论采取何种处理办法,必须先落实具体的债务金额,否则极有可能因债务落的不实,而造成改制方案难以实施,进而损坏职工权益。
(二)充分考虑职工安置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改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不确定的突发因素。如某改制企业出现因档案记录不健全,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无法提前退休;还有的企业部分企业职工长期有岗不上,在安置时,要求与在岗职工同样安置等诸多问题所引起的矛盾,处理相当棘手。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工作不深不细有直接关系。因此,摸清企业真实情况非常关键。具体来说,一是切实搞清职工队伍状况,采取摸底-公布-核实-调整-再公布的办法进行。二是加强同人劳、社保、养老、民政等部门的联沟通,充分了解掌握有关政策及动态,及时调整。如有个公司在改制中,在补缴职工失业金时,根据社保部门的测算和本公司的测算,认为一次性缴到社保部门、费用较高,不如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但随着政策调整,失业金标准提高,职工认为当时领的低,集体上访,不得不最后挤出资金给予补偿。三是在资金使用上要留有一定余地,不能分光拿净,以防止突发事情出现时,难以补救。如同样在失业金问题中,有个公司在操作中没有缴纳拖欠的失业金费用 ,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时,不能按规定领取足额失业金,而公司此时已无资金补交,造成职工不断上访、缠访。3、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必须贯穿改制的全过程。只有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引导,才能消除职工的疑惑,调动他们支持参与改制的积极性。首先应专门设立信访机构灵通信息。及时收集、归类职工反映的意见、建议,能当场答复的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调查了解情况后研究并及时给予答复,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的作用,及时掌握职工动态,采取向职工发公开信,上门拜访,与职工交友等多种方式,做好各种苗头性疏导化解工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信息不灵通造成的集体上访事情发生。其次要公平、公正、公开操作。无论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和办法、变现资产、财务账目上等都应坚持公开、透明的操作方式,必要时可吸收部分。职工参与具体工作,多种方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尤其在资产变现、变现资金使用上更应增加透明度,防止在资产变现上低价处置国有资产,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防止在变现资金使用上胡乱开支。要切实以妥善安置职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公道的处事办法,赢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协调联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改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问题多、牵扯的部门广,在许多问题上单靠企业、工作组和主管部门很难有效推进,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商、研究解决来推进企业改制工作。首先应继续坚持现场办公,一企一议,特事特办、专题研究等行之有效的作法,协调解决权属纠纷,税费减免等问题,另一方面在资产变现、银行债务减免上,继续发挥政府的协调职能,为企业搭建平台,促进企业实现资产变现、债务清偿,产品更新换代权过户,安置职工等工作,确保职工权益落到实处。其次各职能部门要站在全县一盘棋的高度上,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合理确定收费比例,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扶持的扶持,共同营造一个宽松的改制环境。特别是人劳、社保、养老、民政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用工制度,充分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加大下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贫困职工救济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各企业,工作组和主管部门要加快改制步伐,减少改制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强同社保、人劳、养老等社保部门的联系,争取各项政策优惠,充分将政策落实到职工并衔接好职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保关系。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职工思想疏导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化解矛盾,引导职工支持改制,推进企业改制。
当然,影响企业改制顺利推进的因素很多,如资产变现、变现价格、银行债务了断、各种纠纷等,这些问题都很棘手,制约着企业改制的顺利推进。所说的职工安置仅仅是一些程序上的操作方法和一些经验介绍,无论如何操作,我们只有以人为本,把职工妥善安置好,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才能静心搞好其他各项工作。 |